2月21日早间,富力一则公告犹如重型炸弹在房地产圈迅速震动,揭示这家华南企业过去十年与“中国初代福布斯富豪”陈宇光之间的联姻,并不如预想般美满。
富力地产公告披露,宝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下属成都富力熊猫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公司作为第三人,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包括解散成都富力熊猫城、按35%股权比例获得1.099亿元及剩余财产分配等三点诉求。
对富力步步紧逼的宝丰国际,随后被揭开神秘面纱。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宝丰国际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正是陈宇光,后者曾视富力为熊猫城项目“理想的伙伴”。随着诉讼案的公开化,这对昔日的盟友已心生间隙。
回首十年前的2006年9月下旬,陈宇光将当时“成都第一烂尾楼”熊猫城二期65%股权出售予富力,后者承诺注资20亿元开发共20万平方米的商业物业。自此,陈宇光将“商业地标梦”交付李思廉,富力开启了一场堪称坎坷的烂尾楼整合。
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如今沉寂已久的陈宇光突然发难,以熊猫城“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为由将富力推向一场纠纷的风暴中心,不禁让人倍感唏嘘。有评论称,在这背后,或许有陈宇光更为隐蔽的诉求。
截至发稿止,观点地产新媒体未能联系上宝丰国际。熟悉陈宇光的市场人士表示,相比于过去,成都在天府广场后子门片区规划的地标级“中央公园”,整体提升了熊猫城周边的商业价值。“陈宇光是个理想主义者,十几年前没做出地标,现在时机微妙,或许想出山再做一次。”
股东纠纷
工商注册信息并未披露宝丰国际的情况。不过,观点地产新媒体获得的一份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原告宝丰国际住所位于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21号远东发展大厦,其法定代表人、董事正是Yuguang Chen(陈宇光)。
实际上,成都富力熊猫城的股东矛盾早已公开化,并在2016年打过官司。其中去年9月5日,四川高级法院曾作出一审裁定称,本院受理原告宝丰国际与被告成都富力熊猫城解散纠纷一案后,被告方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系公司解散案件,注册地在四川省成都市,本案应当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当时的裁决结果,四川高级法院裁定被告成都富力熊猫城“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今年1月19日,宝丰国际与成都富力熊猫城、富力地产就“公司解散纠纷”进行过两次调解。不过从富力地产最新的公告看,矛盾并未得到缓和,双方将在成都中级法院再度对垒。
根据2月21日公告,宝丰国际诉称,其作为成都富力熊猫城股东,持有成都富力熊猫城35%的股权,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并根据《中外合资成都富力熊猫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章程》及修正案,委派2名董事作为成都富力熊猫城董事会成员。
宝丰国际转而表示,自2007年10月以来,其委派的2名董事未接到成都富力熊猫城召开董事会的任何有效通知和文件,无法参与运作与管理。该公司强调成都富力熊猫城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无法正常运作”,暗指对富力方面运作的不满意。
考虑到目前成都中级法院并未开庭审理,陈宇光透过宝丰国际请求解散熊猫城的诉讼仍需经历漫长的庭审及等待。
相关人士对观点地产新媒体指,实际上,根据相关规定,若在法定6个月内未审理完毕,法院可批准再延长6个月。“在此之前,富力有依法行使经营权的权利。”
“陈时代”与地标梦
随着两次请求解散项目公司案件的公之于众,熊猫城、富力及陈宇光的往事,在时隔多年后再次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自1978年以来,无数中国民营企业在资源、市场、人才甚至政策都毫无优势的前提下实现了高速的成长。不过,商业史上的奇迹往往难以具备延续性,因为它来自一个超越了常规的历程。
陈宇光正是上世纪商业潮下显露名声的民营企业家之一。早期的一系列履历显示出他的经商手腕:80年代和胞兄弟合伙挣到第一桶金,1984年成为现代科教仪器展销中心(万科前身)的经销商;1988年创办海南新能源公司(琼能源),4年后登陆深交所;1994年,登首度评选的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第二位,个人资产10亿元。
其中最为外界知悉的是陈宇光与王石之间的交集。资料显示,在1985年国务院调控外机电产品之际,王石得到陈宇光的帮助解决存货积压,资金迅速回笼,使万科实现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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