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湖北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将经营城市土地、规范土地资产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建立集体会审制度,对土地储备和公开交易实行阳光操作。该市去年收购土地146宗429.92公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108宗,总出让金额达1.7476亿元。
2002年4月,该市国土资源局对城区1997年以来闲置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对已征用、交农民耕种的土地及长期闲置未用的土地依法收回,纳入土地收购储备库。目前,全市各县(区)均建立了土地储备机构,共收购土地146宗429.92公顷,形成了“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良好局面。
2002年9月,该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土地交易中心,严格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该局配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宜昌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规定对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并停止审批经济适用房和单位集资建房用地;法院、金融部门处置土地资产必须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同意或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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